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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电反映奉新县华林小学违规收费问题的处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08年11月26日

   奉新县一群众致电“省长手机”(编号为2008090800013875来电),反映该县冯川镇第三小学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吴新雄省长阅此来电后作出批示,请教育厅核实处理。省信访局及时交省教育厅办理。省教育厅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宜春市教育局监察室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查核。经查,来电人反映的奉新县冯川三小,实为民办的“华林小学”,其学费标准已由物价部门核定批准,但在收取暑假作业、教辅资料、单元试卷、教学用具订购等费用上确实存在不规范行为,合计不规范收费5.6万余元。在奉新县教育局督促下,华林小学已将不规范收费全部退还学生家长。该学校表示,今后将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吴新雄省长对该来电的调查处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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