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办理条件
一、必须具备条件:
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二、需提供的材料:
办事地点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三路2号
邮编:330046 电话:(0791)6350215 传真:(0791)635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