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金溪县公安局岗位公职律师变更为公职律师办公室的决定
金溪县公安局:
你局关于岗位公职律师变更为公职律师办公室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核,同意金溪县公安局岗位公职律师变更为公职律师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唐磊、张志明,主管机关为:金溪县司法局。请严格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公职律师管理细则》规定开展公职律师工作。
江西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