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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xjr.jiangxi.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西4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等有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认真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循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原则,持续加大金融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部门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金融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力度进一步加大,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统一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使层级和省、市、县各级的职责权限,使同一行政许可权力事项在省、市、县三级的名称、类型、依据规范统一,实现全省金融办系统行政许可权力“一张清单”。
2.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全年我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469320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91条,其中,工作概况类4条、政务动态类38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39条。江西金融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702条,关注量20900人。
3.聚焦热点信息解读回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针对性。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六稳”“六保”专栏、金融保链强链专栏和疫情防控专栏、局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金融系统支持防控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政策等信息60余条。同时,及时更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资金保障文件,全年发布信息50条,召开全省金融系统服务实体经济推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赣州市吉安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等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3场。及时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法规在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确保政策出台后就能够及时让企业知晓,增强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规范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布2019年度部门决算以及2020年度部门预算,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分别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目科目和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进行了公开。
5.深化服务和结果公开。2020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4件,承办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28件,合计42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办理结果。同时,我局承办政协委员提案58件,亦在法定时限内办复。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将依申请公开纳入局办公室督办清单,加强督办催办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4件,均做到了按时回复。门户网全年收到在线咨询121件,剔除重复件、无效件后,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局办公室牵头全面协调处理政务公开日常事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任务分开表,将公开内容、质量、时限和工作要求全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有效提高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继续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要求,实现网站前台内容的重构,页面改版,服务界面的重新规划和各项应用功能的优化提升,完善网站栏目结构,丰富页面设计,增强网站的信息公开、服务应用和网上互动功能,全面提升了门户网站建设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利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西金融”、新闻发布会等平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研究部署,要求加强平台建设、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局办公室通过认真分析近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评分结果,着力弥补工作短板,牵头研究制定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表,对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和监督考核等进行明确。参照其他省直部门做法,主动编制并发布了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4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5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0.1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4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部门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需要反复督促,导致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还不够丰富,有的信息可读性不强,解读不够直观;三是少数同志相关制度要求不够熟悉,处理具体业务能力还不强,工作不够严谨规范。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力指导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逐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提升解读效果。我局印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做到同步解读,解读主体是主办处室。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则,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解决薄弱环节。依据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评估问题反馈情况,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方便社会公众掌握我省金融运行情况,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的“数据统计中”定期公开阶段性全省金融运行情况。相关信息和数据,社会公众可登陆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