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落实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分工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0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委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相关处室(单位)责任,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序号 | 具体任务 | 责任处室(单位) | 1 | 及时发布我省参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赣江新区建设等有关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 地区处 交通处 | 2 | 开展中央出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一周年宣传活动,公开试验区建设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改革成果、经验模式等信息,加强生态文明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解读。 | 生态处 | 3 | 做好优化发展环境相关政策措施的发布、推送和宣讲。 | 体改处 | 4 | 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推出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重点做好今年第一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18个PPP项目的宣传工作。 | 投资处 办公室 | 5 | 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归集并公示,并与“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实现连接和信息共享。 | 财金处 省信息中心 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相关处室、单位 | 6 | 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力度,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公开监管与执法信息。 | 稽察办 重点项目处 | 7 | 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 [2018] 14号),及时准确公开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 审批、核准重大项目的相关处室、单位 | 8 | 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公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 公管处 | 9 | 做好《江西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解读和公开工作。 | 农经处 | 10 | 全面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 收费处 价检局 | 11 | 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 各处室、单位 | 12 | 制定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实施方案,发布2018年度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 | 高技术处 省信息中心 | 13 | 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发布和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 各处室、单位 | 14 | 做好就学就医、安全生产、养老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社会处 省能源局 办公室 各相关处室、单位 | 15 | 建立完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省委宣传部、新闻媒体等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处室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办公室 各相关处室、单位 | 16 | 利用政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新媒体平台日常监管与维护,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 办公室 各相关处室、单位 | 17 | 根据国务院对口主管部门发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职责任务变化,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并对外发布。 | 办公室 各相关处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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