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全省造林先进县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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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全省造林先进县的通报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全省造林先进县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去冬今春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要求,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植树造林工作,省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冬季至2007年春季造林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德兴市、樟树市、余干县、信丰县、宜丰县、金溪县、永丰县、大余县、吉水县、修水县予以通报表彰。
省政府号召,全省各地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确保完成我省“十一五”造林规划目标,努力实现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市)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